鄧肇堅慈善基金
援助範圍
- 資助因突發之不幸事件(包括死亡、需要立刻動手術、火災、意外受傷,及其他各種災禍)而急需金錢的貧苦人士
- 資助因身體/健康狀況問題而迫切需要購買醫藥、醫療輔助器材/用品或居所設施(如裝置扶手、平安鐘系統)的貧苦人士
申請資格
申請人必須符合以下所有條件
- 香港居民
- 符合上述基金援助範圍所述的情況
- 經政府部門、區議會、醫院、街坊會、慈善團體或福利機構的推薦
- 過往從未曾獲本基金批款的人士
資助金額
- 按申請個案的情況而定;每個個案獲批的最高金額為港幣$10,000
申請所需文件
- 申請人及受資助人的香港身份證副本
- 政府部門、區議會、醫院、街坊會、慈善團體或福利機構的推薦信
- 其他有助基金委員會審查個案的證明文件,例如醫生或有關醫護人員的建議報告、死亡證、入息證明、住址證明、銀行存摺/月結單、主要/大額開支的收據(如租單等)、申請資助購買的物品的報價單/發票/收據等
- 若轉介機構同時為申請人申請資助購買的物品的提供者,申請人除出示轉介機構的報價單外,亦須提交至少一份由另一供應商提供的報價單
查詢電話:2277-8108